根据校办发〔2015〕8号文件精神,由学校办公室创办的为宝山校区教职工到花溪校区代办业务,于2015年7月由宝山校区管理处正式接管。为了方便广大教职工快速、有效的办理代办业务,现将相关要求进行说明:
一、代办范围
对涉及教职工个人日常工作需机关职能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用印等事项。
二、代办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接收代办资料,每周二、周四安排专人到花溪校区办理。
三、代办程序
需代办业务的教职工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将需代办的资料交到宝山校区行政楼二楼宝山校区管理处综合办公室(校办秘书科原办公室)登记,宝山校区管理处安排专人每周二、周四到花溪校区办理。办结后电话通知教职工本人取回自己的资料。
四、特别说明
1、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和规定,代办业务只针对教职工个人业务。
2、为了提高代办业务的可靠性,需要代办的教职工最好是先咨询相关职能部门,备齐所需的资料。
3、在不违反保密制度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宝山校区管理处尽可能提供教职工代办业务所需的表格及资料,供教职工下载,需要下载相关表格和样本的教职工可以在宝山校区管理处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不能下载电子版的,宝山校区管理处尽量提供纸质表格或资料。
4、对于涉及需本人现场签字确认或需资格审查的业务及时间要求很急的业务,请教职工本人直接到花溪校区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目前已知的需本人亲自办理的业务有《二胎申请》盖章和因私《出国申请》盖章。另外,需找校领导签字的文件一律需教职工本人亲自办理。